菲律宾商标注册法律制度

在菲律宾做生意,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管做哪方面的投资经营,注册商标都是越早申请对企业越有利。菲律宾商标保护主要依据的法律有哪些呢?

1997年,菲律宾颁布了首部RA8293号《知识产权法典》,此后经历第9150、9502和10372号文件修订,现行的商标法律为2015年修订版《知识产权法典》。

菲律宾商标注册的特殊制度如下:

1、菲律宾商标异议、无效、撤销程序为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局提交的多回合类诉讼程序,成本较高。

2、该国商标在申请日起3年内、注册日起5-6年间、注册日起10-11年间以及续展后每5-6年间均需提交使用声明,否则商标将自动无效。

3、为打击恶意注册,商标实质审查中,即使不存在在先申请/注册近似商标,审查员会主动进行网络检索(包括其他国家商标数据库);若检索结果显示,商标申请人可能并非真正商标所有人的,会基于易误导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的理由下发初审驳回。